男女交往期间,男生所花费的钱在分手时是否可以追回?
分类:成功案例 作者:刘倩 来源:森淼律所 发布时间:2023-04-12 14:35:26

案情简介:

甲乙在交往期间,乙以交房租、还信用卡等为由向甲示弱,甲遂向乙多次转账,数额达九万多,替其偿还信用卡及缴纳房租,在两人分手后,甲让其退还一部分钱,遭到乙的拒绝后,找至森淼律所委托刘倩律师。

律师意见:

建议先起诉,是否应归还该笔钱款应结合实际情况,若是交往期间的合理花费则不需退还,不必须要诉讼的手段来解决,选择最合适的方案来维护当事人最大的权益。

办案结果:

接受委托后,与当事人了解案情,指导其搜集整理证据,尽量还原双方的关系及理清双方在交往期间的经济往来,建议当事人调解,因主张借款难度较大,起诉至法院,在庭前调解阶段,因双方矛盾较大,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,刘倩律师不懈努力,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将调解数额定为五万元,按月分批还,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调解结案。